5.7 系统接地

5.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5.7.1.1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5.7.1.2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5.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5.7.3 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5.7.4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5.7.5 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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